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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天津海事法院开展工作交流

3月5日,天津海事法院许绍田副院长一行5人来我公司开展交流活动,公司领导米晓晨出席。
    米晓晨副总经理介绍了公司基本情况和企业法制建设工作,并就公司在海事海商方面的有关纠纷案件进行了交流。米晓晨副总经理强调,作为一家央企,守法经营、依法治企、防范风险,是企业的一项重要工作,公司将继续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联系,不断提升公司法制建设工作水平。
    许绍田副院长介绍了天津海事法院的有关情况,并就公司有关海商事纠纷案件作了探讨。许绍田副院长认为“走进企业、送法上门、服务大局”是法院的一项重要职责,通过今天的交流,不仅了解了企业情况,更加开阔了眼界、增长了见识,也对司法审判能力的提高起到了积极作用。
    双方认为应当以此次交流为契机,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加强联系、互相学习、共同提升,不断提高天津海事法院服务市场经济发展的能力,不断推进公司依法治企工作迈上新台阶。
    公司在津有关单位法律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交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