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召开2010年法制工作会
为进一步推进企业法制建设,不断提高依法治企水平,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4月7—8日,公司在总部召开2010年法制会。会上,中交股份副总裁、总法律顾问朱碧新、中交股份副总法律顾问、法律部刘江南总经理和公司领导武永涛董事长分别作了重要讲话,栾世华副总经理代表公司作了题为《健全组织、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不断提高依法治企水平,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的工作报告。
朱碧新副总裁回顾了中交股份自重组上市以来法制建设情况,特别介绍了法制工作三年目标的实施及推进情况,肯定了法制工作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绩,主要表现在各级领导对法制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提高,法制工作机构建设稳步推进,法律顾问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法制工作成效显现。同时,他指出,随着中交股份实施经营结构调整,特别是开拓海外市场、实施投融资行为,必须积极推进法制建设,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他对一航局近年来的法制建设工作给予了较高评价,虽然起步较晚,但工作力度很大,特别是一航局在今年的法制会上,根据国资委和中交股份三年法制工作目标,具体分解各项任务,确保年底实现三年目标,任务明确、措施可行。他要求,要把法制建设工作提升到文化层面,在企业形成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刘江南总经理介绍了中交股份2010年法制工作重点,一是全面实现法制工作三年目标,要对照国资委和中交股份的三年目标方案,一一落实各项目标任务。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人才储备不足,特别是总法律顾问人才更需进一步加强建设;二是加强合同履约监督检查,一方面,中交股份今年将合同的检查重心放在履约监督上,另一方面,开发了合同远程管理软件,通过该软件对项目实施进行全程监控。另外,刘江南还指出,企业法制建设工作的核心就是做好企业风险防范,主要依靠三个百分之百,即合同审核率100%,重大决策审核100%,规章制度审核100%。同时,他要求,要尽快处理历史遗留案件,并防止发生新的纠纷案件。
武永涛董事长回顾了公司企业法制建设工作历史,肯定了过去取得的成绩,尤其是所属一些单位的法制机构对促进依法治企,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发挥了很好作用。他指出,公司的法制建设仍然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全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不够,把企业法制建设当作可有可无的工作,发生纠纷了再寻求诉讼;开会时讲重视,但实际工作中不抓好落实;法制工作机构不健全、制度建设跟不上企业发展步伐、法律顾问队伍从数量和质量上有待提升、企业法制工作对企业保驾护航的作用需要进一步加强等。他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务必从思想上提高对企业法制建设工作的认识,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好抓实;会后各单位主管领导必须认真向领导班子传达本次会议精神,特别是要按照栾副总经理工作报告要求一一贯彻落实,把机构建立起来,充实法律顾问队伍;要发挥法律部门保驾护航的作用,健全制度,加强合同和重大决策审核,防范法律风险,服务公司生产经营。
栾世华副总经理总结了2009年公司法制建设工作,主要表现在组织建设取得进展,制度建设不断推进,合同管理力度不断加大,纠纷案件管理不断强化,普法宣传教育有序开展。他指出,要正确认识当前企业法制建设所面临的形势,增强做好企业法制建设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并从公司规模持续增长,实施经营结构调整,控制经济运行风险,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四个方面分析了当前企业法制建设工作面临的形势。他要求,今年企业法制建设必须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按照中交股份要求,推进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开展多级培训,提高全员法律意识,提高依法治企水平;二是强化组织建设,下属五大工程公司要在规定时间内建立独立的法律事务部门,其他单位明确法律事务职能机构并配备相应专职法律工作人员;三是加大专职法制工作队伍建设,各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配备专职法制工作人员,并积极做好企业法律顾问取证工作;四是企业规章制度、经济合同和重要决策法律审核把关率实现100%;五是强化纠纷案件管理,加强对标的额500万元以上纠纷案件的监控,适时建立因违法经营导致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责任追究制度;六是强化合同管理,统一公司及所属单位合同签订评审流程,规范合同信息管理,制订主要业务领域合同范本,并全面推行。
公司总部相关部门负责人,所属各单位法制工作分管领导、法律事务部门负责人、合同管理部门负责人共50余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