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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纪委制定实施《重点岗位廉政建设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增强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廉洁从业的自觉性,加强控制公司廉政风险,一公司纪委实施了《重点岗位廉政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办法》要求,一公司属各单位(部门)党支部组织重点岗位人员签定《廉洁从业承诺书》。在承诺书中,对重点岗位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贯彻执行上级各项廉政建设规定和要求;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经济工作纪律、岗位工作程序,随时查找和堵塞管理漏洞,提高效率;公正行使职权,禁止以岗谋私、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行为;拒收业务关系单位或个人的招待及馈赠,对于难以拒绝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党支部进行登记等方面提出了相应要求。
    此《办法》新推出“廉政监护人”措施,要求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廉洁从业情况、采取的措施与方法,及采购、结算等重点环节进行监督,对其违规违纪苗头、现象和行为给予及时提醒、纠正和制止,并及时向党总支(支部)或越级向公司纪委报告有关情况。
    各项管理措施旨在进一步强化重点岗位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了对一公司内部涉及人、财、物、数据等重点岗位的职能、管理、操作人员的监督力度。